添加日期:2017年9月13日 阅读:1659
总局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的通知
食药监宣〔2017〕7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要求,每年10月份举办“全国安全用药月”(以下简称安全月)。为切实组织开展好今年安全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暂定2017年10月11日—11月10日
二、宣传重点
(一)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及相关配套文件,重点突出鼓励药品医疗器械研发创新、提高审评审批质量、解决药品注册申请积压、提高仿制药质量标准等内容,凝聚改革共识,激发产业创新发展活力,增进公众对我国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认知和理解。
(二)宣传安全用药理念和实用知识,围绕家庭自我药疗不当、过度使用抗生素和注射剂、盲目轻信进口药和高价药、对药品说明书及药品不良反应认知模糊、混淆保健食品和药品概念等常见误区进行梳理解读。
(三)宣传儿童、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安全用药科学知识,形成有效的科普干预。
(四)宣传贯彻执业药师有关制度条文和政策举措,树立执业药师队伍形象,切实发挥执业药师药学服务作用。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参照总局《2017年全国安全用药月重点活动方案》(见附件),结合本地区实际,精心策划开展安全月活动。加强人员和经费保障,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并形成规模声势。鼓励和引导社会团体、科研院校、大型企业、新闻媒体、科普组织积极参与,共同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二)增强活动实效。使用统一的“全国安全用药月”标志。加强广电报刊等传统媒体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的融合推广,切实形成全媒体全覆盖格局。紧扣传播规律和公众关切,不断丰富和完善宣传内容形式。动员本地区广大公众积极参与“药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加强安全月期间相关舆情监测,及时研判,稳妥发布,确保舆论环境平稳有序。
(三)严肃相关纪律。严格遵守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轻车简从,严禁铺张浪费、大讲排场和形式主义。
(四)总结经验做法。注意总结安全月活动的成效经验,及时报送至总局新闻宣传司。密切关注总局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中国食事药闻”及政务微博“中国食品药品监管”,及时获取安全月相关信息。
特此通知。
联系人:杜婧举、果靓
电 话:88330433、88330464、88330421(传真)
邮 箱:CFDA0403@sina.com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7年9月4日
文章来源:
1.凡本网注明“来源:1168医药招商网”的所有作品,均为广州金孚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1168医药招商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1168医药招商网http://www.1168.tv”。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1168医药招商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联系邮箱:1753418380@qq.com。
【适用范围】用于缓解颈、肩、腰、腿及闭合性软组织疼痛、肿胀等不适症状人群的物理冷敷。【使用方法】外用。将本品适量直接涂抹于不适部位,轻轻按摩2-3分钟,每日2-3次。
【适用范围】用于缓解颈、肩、腰、腿及闭合性软组织疼痛、肿胀等不适症状人群的物理冷敷。【使用方法】外用。将本品适量直接涂抹于不适部位,轻轻按摩2-3分钟,每日2-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