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日期:2016年8月11日 阅读:1960
药品退出低价药清单规定正在进行的如火如荼,近日黑龙江物价局发布通知称:将清开灵注射液、美扑伪麻片(氨麻美敏片II)两种药品被纳入到低价药品清单中,同时将有其他的8个药品退出低价药品清单。
退出低价药品清单目录
以下为通知原文: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低价药品清单的通知 黑价格〔2016〕152号
各市(地)、县(市)物价局,省垦区、森工物价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改进低价药品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856号)规定,现就调整黑龙江省低价药品清单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低价药品清单所列药品均按药品通用名表述。进入低价药品清单的药品享受药品招标采购的相关政策。
二、本次调进低价药品清单的药品所列剂型规格均执行《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低价药品清单的通知》(黑价格〔2014〕167号)的各项规定,不符合低价药品日均费用标准的,按现行有关政策执行。
三、鉴于阿莫西林分散片、盐酸克林霉素胶囊、右归丸(小蜜丸)、丹七片、氢化泼尼松注射液、雌二醇凝胶剂、氨咖黄敏胶囊(含体外培育牛黄)、藿香正气滴丸等药品不符合低价药相关规定,同意其退出低价药品清单,同时不再按低价药品管理。
四、纳入低价药品清单的药品,在同一通用名下,凡涉及国家发改委和我省价格部门过去针对特定企业或特定情况制定价格的药品,日均治疗费用不符合低价药品规定标准的,不纳入低价药品管理,也不享受现行低价药相关政策;如过去针对特定企业或特定情况制定价格的药品,企业承诺实际交易价格能按照低价药日均费用标准执行的,也可纳入低价药。
五、各市(地)、县(市)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低价药品清单中的药品价格监督检查,监测其市场购销情况,对不合理的涨价行为,要依法重点监管,并及时向省局报告情况;对价格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六、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2016年8月5日
文章来源:
1.凡本网注明“来源:1168医药招商网”的所有作品,均为广州金孚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1168医药招商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1168医药招商网http://www.1168.tv”。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1168医药招商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联系邮箱:1753418380@qq.com。
【适用范围】用于缓解颈、肩、腰、腿及闭合性软组织疼痛、肿胀等不适症状人群的物理冷敷。【使用方法】外用。将本品适量直接涂抹于不适部位,轻轻按摩2-3分钟,每日2-3次。
【适用范围】用于缓解颈、肩、腰、腿及闭合性软组织疼痛、肿胀等不适症状人群的物理冷敷。【使用方法】外用。将本品适量直接涂抹于不适部位,轻轻按摩2-3分钟,每日2-3次。